华林家园三期项目设计试桩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C-20190401
日期:2019年4月17日
1、 工程名称:华林家园三期项目设计试桩工程
2、 工程概况:
(1)投资额:约 40万元
(2)工程地点:钟楼区西林街道,路劲城市场东侧,三八河以东、龙江路以西、梅庄路以南、学府路以北地块。
(3)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25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2030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剪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计划开、竣工时间:30日历天
3、 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下述1个标段的投标,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 发包内容 | 标段性质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计划发包时间 |
1 | 华林家园三期项目设计试桩工程 | 施工 | 公开招标 | 40万元 | 2019年4月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4、(1)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报名条件:根据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其承接工程范围原则上只能承接一个工程,如需参加第二个工程投标,承接二个工程必须按照《关于注册建造师在全市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常建〔2009〕175号)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按照《关于开展常州市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常建[2011]341号),自2012年4月30日起,注册有效期满仍未申请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自行失效,则资格预审申请人被拒绝。
5、其他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准时到达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审查文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无故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4)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6、资格审查材料(需带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注册建造师证;④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⑧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⑨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复印件(一正一副),必须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不接受补充资料,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7、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资审合格全部抽签(限制9家) √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8、报名、资审、开标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江苏众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河海街办综合楼4楼)
报名需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报名申请书(格式见附件)6、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②资审、开标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止(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7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资审、开标地点:江苏众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9、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底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5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仟元 整;开户名:江苏众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常州西新桥支行,账号: 1105 0315 0900 0011 794。
注意事项: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操作)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众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以江苏众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收据时间为准),众汇公司不受理解款事项。【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要求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报名成功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众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河海街办综合楼4楼 |
联系人:曹工 | 联系人:沈晗钰 |
电 话:88890258 | 电 话:15961257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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